来源:求是网 作者:岳石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我们党建党兴党、管党治党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深刻反思我们党在前进路上出现的坎坷经历和惨痛教训,理直气壮地直面新形势我们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修订、完善、出台了一系列党法、党规、党纪,并以上率下正风肃纪,痛下决心整饬歪风,高位推动反腐倡廉,赢得了党心军心民心。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开创了新局面,进入了新时代。顺势应时,每位共产党人当知法守规遵纪,做到中央有号召,党员有行动,真正体现令行禁止。
令行禁止,必先知“令”。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做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从此,党中央以上率下,开展了一系列党内教育和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继开展,每一项活动都有很强的针对性,向问题聚焦、拿问题开刀,形成了一系列的长效机制,建立了一系列规范的制度。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都是党中央回应社情民意、凝聚全党智慧形成的“铁律”。作为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学习新形势下的这些“铁律”,才能知为、知不可为,用“铁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让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用“铁律”塑真身。
知“令”在学,当融会贯通。现在已进入由思想建党向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结合的阶段,随着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步伐的加快,规矩越来越严、制度越织越密、要求越来越高。作为共产党员,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做到与时俱进,必须痛下决心、狠下功夫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在此过程中,不仅做到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不仅要知道有哪些律令,更要知道这些律令制定的背景、指向的问题;不仅自己懂,还要他人会;不仅自己执行,还要带动和监督他人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增强遵守律令的意识,形成全党动员、全党号召、全党看齐的局面。否则,将会陷入“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境地。
知“令”必行,当知行合一。 明 焦竑 《玉堂丛语·纂修》:“律令者,治天下之法也,令以教之於先,律以齐之於后。” 著名的思想家和教育家王守仁:“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进一步提出,认识达到了真切笃实的程度,便是行动;行动到了明确的感悟和精微察知的程度,便是知。在实践中,知与行本来就是不分离的,党章党规党纪的生命在于执行。现在,党中央站位全局、着眼长远,出台了一系列全面从严治党的党法党规,关键在抓落实、抓执行。守纪律讲规矩,领导带头是关键,只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模范的执行,才能以上率下,从善如流,使自觉执行党章党规蔚然成风。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要求普通党员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普通党员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带头学习,带头遵章守纪,带头学用结合。把党章党规党纪立起来、严起来,必须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行为,让违纪违规者付出代价。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要坚持从严问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通过从严执纪问责,促进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知行合一,切忌“无知无畏”。“心底无私天地宽”。无私才能无畏,这是鼓励人们心底无私,才能做事情无所畏惧,一往无前。但是,无知也可以无畏,就是一些人做事情不知底线、不知深浅、不知后果,浑浑噩噩,因一无所知,而无所畏惧,这不值得提倡,而且要切忌。无私无畏者,值得敬佩;无知无畏者,让人鄙视。过去,无数仁人志士,为了中国的革命的成功和国家的强盛、人民的幸福,面对敌人昂首挺胸,英勇就义;面对险恶的环境和急难险重的任务迎难而上、奋不顾身,这是大无畏的革命精神!而如今有一些人,为了一己之私,为了贪图享乐,为了既得利益,置党和人民利益于不顾,逆行倒施、冒犯律条、徇私枉法,这些人无知无畏,实属可恨,同时这些人又可怜、可悲、可叹。
令行禁止,切忌“知而无畏”。敬畏之心是一个人对自然、社会规律、法纪、职业、他人等怀有的敬重、畏惧心理,有利于规范、约束个人言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这样才会时刻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感觉,并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正确的人生航向。一个人如果缺少敬畏之心,为人处事就可能变得狂妄自大、肆无忌惮,甚至贪得无厌、最终吞下自酿的苦果。党员干部一旦失去敬畏之心,“思想防线”就会悄然失守、“精神堤坝”就会逐渐崩溃。只有常怀敬畏之心,才能在权力面前不失节、在金钱面前不失足、在美色面前不失本、在法纪面前不失范。要正确行使权力。始终警惕“权力是把双刃剑”,坚守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把行使权力作为一种责任、一种担当、一种服务,自觉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尽职尽责。要严守法纪底线。“无知无畏”必将产生“无比危险”。要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始终铭记“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训,坚决做到不越法纪底线。要自觉接受监督。始终牢记监督是“安全闸”、“过滤器”,多一道监督就会多一分保险系数。常态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保持政治定力和思想道德纯洁,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还要自觉接受家庭的监督,纯正社会交往,少些在外应酬,多些家庭生活,增进亲人间的感情。
习近平同志指出,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切忌失去“敬畏之心”。如缺乏对人民、权力和法纪的敬畏,必将为人民所唾弃、为权力所累困、为法纪所严惩。“为官一阵子,做人一辈子”,谁都不能心存侥幸,而应心存敬畏,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靠扎实工作,靠优良作风,走好清廉务实为民的从政路,成就无怨无悔无愧的人生路。
(作者系云南省曲靖市社科联主席、社科院院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我们党建党兴党、管党治党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深刻反思我们党在前进路上出现的坎坷经历和惨痛教训,理直气壮地直面新形势我们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修订、完善、出台了一系列党法、党规、党纪,并以上率下正风肃纪,痛下决心整饬歪风,高位推动反腐倡廉,赢得了党心军心民心。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开创了新局面,进入了新时代。顺势应时,每位共产党人当知法守规遵纪,做到中央有号召,党员有行动,真正体现令行禁止。
令行禁止,必先知“令”。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做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从此,党中央以上率下,开展了一系列党内教育和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继开展,每一项活动都有很强的针对性,向问题聚焦、拿问题开刀,形成了一系列的长效机制,建立了一系列规范的制度。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都是党中央回应社情民意、凝聚全党智慧形成的“铁律”。作为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学习新形势下的这些“铁律”,才能知为、知不可为,用“铁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让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用“铁律”塑真身。
知“令”在学,当融会贯通。现在已进入由思想建党向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相结合的阶段,随着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步伐的加快,规矩越来越严、制度越织越密、要求越来越高。作为共产党员,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做到与时俱进,必须痛下决心、狠下功夫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在此过程中,不仅做到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不仅要知道有哪些律令,更要知道这些律令制定的背景、指向的问题;不仅自己懂,还要他人会;不仅自己执行,还要带动和监督他人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增强遵守律令的意识,形成全党动员、全党号召、全党看齐的局面。否则,将会陷入“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的境地。
知“令”必行,当知行合一。 明 焦竑 《玉堂丛语·纂修》:“律令者,治天下之法也,令以教之於先,律以齐之於后。” 著名的思想家和教育家王守仁:“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进一步提出,认识达到了真切笃实的程度,便是行动;行动到了明确的感悟和精微察知的程度,便是知。在实践中,知与行本来就是不分离的,党章党规党纪的生命在于执行。现在,党中央站位全局、着眼长远,出台了一系列全面从严治党的党法党规,关键在抓落实、抓执行。守纪律讲规矩,领导带头是关键,只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模范的执行,才能以上率下,从善如流,使自觉执行党章党规蔚然成风。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要求普通党员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普通党员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带头学习,带头遵章守纪,带头学用结合。把党章党规党纪立起来、严起来,必须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行为,让违纪违规者付出代价。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要坚持从严问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通过从严执纪问责,促进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知行合一,切忌“无知无畏”。“心底无私天地宽”。无私才能无畏,这是鼓励人们心底无私,才能做事情无所畏惧,一往无前。但是,无知也可以无畏,就是一些人做事情不知底线、不知深浅、不知后果,浑浑噩噩,因一无所知,而无所畏惧,这不值得提倡,而且要切忌。无私无畏者,值得敬佩;无知无畏者,让人鄙视。过去,无数仁人志士,为了中国的革命的成功和国家的强盛、人民的幸福,面对敌人昂首挺胸,英勇就义;面对险恶的环境和急难险重的任务迎难而上、奋不顾身,这是大无畏的革命精神!而如今有一些人,为了一己之私,为了贪图享乐,为了既得利益,置党和人民利益于不顾,逆行倒施、冒犯律条、徇私枉法,这些人无知无畏,实属可恨,同时这些人又可怜、可悲、可叹。
令行禁止,切忌“知而无畏”。敬畏之心是一个人对自然、社会规律、法纪、职业、他人等怀有的敬重、畏惧心理,有利于规范、约束个人言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这样才会时刻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感觉,并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正确的人生航向。一个人如果缺少敬畏之心,为人处事就可能变得狂妄自大、肆无忌惮,甚至贪得无厌、最终吞下自酿的苦果。党员干部一旦失去敬畏之心,“思想防线”就会悄然失守、“精神堤坝”就会逐渐崩溃。只有常怀敬畏之心,才能在权力面前不失节、在金钱面前不失足、在美色面前不失本、在法纪面前不失范。要正确行使权力。始终警惕“权力是把双刃剑”,坚守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把行使权力作为一种责任、一种担当、一种服务,自觉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尽职尽责。要严守法纪底线。“无知无畏”必将产生“无比危险”。要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始终铭记“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训,坚决做到不越法纪底线。要自觉接受监督。始终牢记监督是“安全闸”、“过滤器”,多一道监督就会多一分保险系数。常态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保持政治定力和思想道德纯洁,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还要自觉接受家庭的监督,纯正社会交往,少些在外应酬,多些家庭生活,增进亲人间的感情。
习近平同志指出,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切忌失去“敬畏之心”。如缺乏对人民、权力和法纪的敬畏,必将为人民所唾弃、为权力所累困、为法纪所严惩。“为官一阵子,做人一辈子”,谁都不能心存侥幸,而应心存敬畏,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靠扎实工作,靠优良作风,走好清廉务实为民的从政路,成就无怨无悔无愧的人生路。
(作者系云南省曲靖市社科联主席、社科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