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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曲靖市第十四次(202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2-23
  • 来源:社科联
  • 阅读量:2245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曲单位:
按照《曲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曲政办发﹝2015﹞73 号)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曲靖市第十四次(202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一)本次评奖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或发表的社会科学成果。
(二)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起至3月31日,参加申报本次评奖的个人和单位,通过登录曲靖社科网(www.qjskl.cn)“通知公告”栏查询有关申报评奖的信息,将申报者信息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一式二份)、成果复印件(一式二份)连同成果电子版word文档、说明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参考佐证材料(一式二份),在申报时限内报送市评奖办,逾期恕不受理。(如单位有科研处,请将成果原件报送至科研处审核并在《申报者信息表》上加盖科研处公章,如单位无科研处,则需将成果原件连同复印件一起报送至市评奖办进行审核)。
(三)各县(市、区)参评工作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动员、严格审核并组织申报;曲靖经开区由经开区各高校宣传部负责宣传动员、严格审核并组织申报;高校及职校由学校科研处负责组织申报;市直各单位由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
二、奖项和奖励
本奖项由曲靖市人民政府设立,获奖成果作者将由市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三、其他
本次评奖详情请查阅《曲靖市第十四次(202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或与市评奖办联系咨询。
报送地址:曲靖市文昌街67号市委大院内原曲靖宾馆三号楼二楼3211室。
联系电话:0874—3124524
联 系 人:张兵  15974675567
电子邮箱:qjskpj@126.com
邮编:655000
 
附件 :
1.曲靖市第十四次(202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申报者信息表)
https://img.zjw.cn/uploadfile/2023/0223/20230223085952459.docx

2.曲靖市第十四次(202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
https://img.zjw.cn/uploadfile/2023/0223/20230223090018100.docx

3.曲靖市第十四次(202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https://img.zjw.cn/uploadfile/2023/0223/20230223090048469.docx
 
 
     曲靖市社科联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