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社会科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审核各学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和指导所属学会的工作,监督学会履行社科联章程。
二、监督、指导所属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章程开展活动,负责协调所属学会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工作与对外交流。
三、协助领导指导所属学会搞好组织建设,协同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社团登记、年审、换届以及成立新学会的资格审查工作。
四、负责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研究会、协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随时掌握学会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交流和推广学会活动的新成果、新经验。
五、参加学会工作会议,了解学会情况,指导学会工作,定期到学会走访、调研,向学会主管(或挂靠)部门反映学会工作情况,协调学会工作关系。
六、组织学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加强与各学会的联系,实施对各学会经费的划拨、管理、接待处理与学会有关的来人来访等事务。
七、负责学会(协会、研究会)信息收集、交流工作;负责先进学会(协会、研究会)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
八、指导县(市、区)社科联的学会工作。
二零一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