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联络和协调县(市、区)社科联、全市各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工作。
二、组织开展社科理论研究活动,积极促进和开展学术交流。
三、组织开展社科宣传普及和智力开发、咨询服务工作。
四、组织开展优秀社科成果评奖活动,积极开展社科规划工作。
五、及时收集整理社科研究信息,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提供社科信息服务。
六、认真组织社科工作者积极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
七、维护所代表的社科工作者及其团体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新型智库建设,组织开展决策咨询活动。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承办上级社科联(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零一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