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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科联(院)加强规范社科类 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论坛管理工作
  • 发布日期:2019-10-26
  • 来源:社科联
  • 阅读量:1716

       为加强社会科学阵地意识形态管理,引导社科研究机构和社科类团体依法开展活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曲靖市社科联(院)加强规范社科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等活动。
       一是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市社科联(院)强化政治意识和阵地意识,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保社科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正确政治导向,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二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举办的社科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活动方案须报业务主管单位(挂靠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再报市社科联(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承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在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时,事前必须对活动的主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并将主要内容报业务主管单位(挂靠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再报市社科联(院)审核后方可开展;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业务主管单位(挂靠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业务指导和领导责任,对其举办的社科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要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另外,对批准举办的会议和活动,各学会(协会、研究会)要严格按照批准方案开展活动,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更改内容。要把好每个环节的政治关,加强活动内容的政治审查,绝不给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对于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在宣传报道时必须征得主办单位和业务主管单位(挂靠单位)党组织的同意;对不按程序报批,组织不力,在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根据职责分工,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陈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