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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曲靖市第十五次(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3-22
  • 来源:社科联
  • 阅读量:1403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曲靖经开区党工委宣传部,各县(市、区)社科联、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曲单位:

按照《曲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曲政办发﹝2015﹞73 号)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曲靖市第十五次(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一)本次评奖范围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或发表的社会科学成果。

(二)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起至4月21日,参加申报本次评奖的个人和单位,通过登录曲靖社科网(https://qjskl.zjw.cn)“通知公告”栏查询有关申报评奖的信息,将申报者信息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一式二份)、成果复印件(一式二份)连同成果电子版word文档、说明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参考佐证材料(一式二份),在申报时限内报送市评奖办,逾期恕不受理。(如单位有科研处,请将成果原件报送至科研处审核并在《申报者信息表》上加盖科研处公章,如单位无科研处,则需将成果原件连同复印件一起报送至市评奖办进行审核)。

(三)各县(市、区)参评工作由各县(市、区)社科联负责宣传动员、严格审核并组织申报;曲靖经开区由经开区党工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动员、严格审核并组织申报;高校及职校由学校科研处负责组织申报;市直各单位由单位审核后直接报送。

二、奖项和奖励

本奖项由曲靖市人民政府设立,获奖成果作者将由市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三、其他

本次评奖详情请查阅《曲靖市第十五次(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或与市评奖办联系咨询。

报送地址:曲靖市文昌街67号市委大院内原曲靖宾馆三号楼二楼3211室。

联系电话:0874—3365168

联 系 人:张兵  15974675567

电子邮箱:qjskpj@126.com

邮编:655000

 

附件 :

1.曲靖市第十五次(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申报者信息表)

附件1:申报者信息表.docx


2.曲靖市第十五次(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

附件2: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docx


3.曲靖市第十五次(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附件3:曲靖市第十五次(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docx

 


曲靖市社科联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