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曲政办发﹝2015﹞73号)和《曲靖市第十五次(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规定,曲靖市第十五次(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经过资格审查、学科组评审、专家组评审、市评委会评审,共评选出获奖优秀成果42项,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节假日顺延),若对本次获奖成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曲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
曲靖市第十五次(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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